藥物如同兩面刃,可以救人也可能傷人,如何確保民眾用藥安全,是醫療端和政府的要務。專家指出,台灣學名藥種類多、價格落差大,品質必然需要檢討,政府應提出相關作為,避免劣幣驅逐良幣。

台北醫學大學衛福政策研究中心今天(20)舉辦藥物與病人安全管理研討會,邀請食藥署長姜至剛、北醫附醫醫療品質部主任陳錫賢、雙和醫院藥劑部主任沈宛真、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執行長陳文雯進行專題演講。

姜至剛說明我國藥品風險管制六大措施,前三項分別是:發布警訊、加強藥袋標示;修改仿單如警語、注意事項;限縮使用,如加列禁忌、列為後線用藥、限縮適應症等。如藥品風險較高,則須執行藥品風險評估及管控計畫,或是產品回收、暫停使用/販售,最嚴重可能要求下市,也就是廢止藥品許可證。

姜至剛舉例,曾有一名六旬女性腎細胞癌、末期腎病變患者,使用methotrexate藥物治療類風溼性關節炎,兩周後發生嚴重免疫低下,導致敗血症死亡,因此食藥署要求業者變更中文仿單,需增加「禁止用在嚴重腎功能不全病人」。

若有疑似藥物不良品,或是同成分、不同廠牌藥品效果改變,食藥署鼓勵民眾、醫療人員及藥商進行「藥品不良品及藥品療效不等通報」。不過,北醫大衛福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伯璋指出,醫師看診多半使用健保系統,如果病人覺得這款藥沒效,醫師就改開別種藥,很少會主動通報「藥物療效不等」,應加強宣導。

李伯璋指出,台灣學名藥眾多,價格落差大,但一分錢一分貨,當為了競爭而降低價格,品質必然需要檢討。假如每個醫師都能夠主動為用藥安全把關,對於病人是好事,也能為食藥署省下人力,避免亂槍打鳥。

姜至剛回應,藥物療效不等是非常嚴重的事情,有時候甚至會影響病人存活。為避免劣幣驅逐良幣,健保署和食藥署持續精進,希望確保藥品品質,而不是無限的用低價策略。食藥署今年預計委託4家醫學中心進行藥物不等效試驗,對象包括被通報的藥物,也會在後市場抽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