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福部食藥署今公布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,其中號稱「網購第一泡菜品牌」的知名產品「協發行泡菜」遭查獲「以常溫運送冷藏食品」、「3項產品被發現成分標示不實」,遭罰38萬元。
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進行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查核,針對過去曾抽驗不合格製造業者優先納入查核對象,總計查核73家。查核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、食品良好衛生規範(GHP)準則符合性、產品責任險、使用之食品添加物及產品標示等項目,並抽驗成品檢驗防腐劑、漂白劑、甜味劑或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。
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指出,部分業者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(GHP),其中1家經命限期改正後仍複查不合格,為台南市「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」,生產的泡菜被查獲未依規定溫層配送,應該要冷藏的產品卻以常溫運送,GHP複查仍不合格。
林旭陽說,該業者已經違反《食安法》第8條,由於情節重大,且該公司資本額大,因此加倍裁罰,原本是6萬元起跳,本案開罰24萬元。
另外,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的「泡菜黃瓜、黃金泡菜、韓式泡菜」共3項產品,也被查獲標示違規,標示字體過小,且產品成分標示與實際不符,有2項添加物有標示但未使用,另2項添加物有使用但未標示,已經違反《食安法》第22和28條,針對標示不實開罰14萬元,總計遭罰38萬元。
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也發出聲明致歉,所有商品皆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配送,絕無常溫出貨情形,因消費者同時訂購冷藏與冷凍商品時,本公司以冷藏混合配送,對此疏忽深感抱歉,並將立即調整物流作業,確保後續配送方式完全符合規範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而有關產品標示字級,業者表示,部分小型包裝因空間受限,完整展開成分標示時確實難以達到法規要求的字級大小,對於造成消費者閱讀不便,深表歉意,目前已與主管機關討論改善方案,並會依規定逐步調整,讓資訊更清楚呈現。
至於產品標示不符的情形,業者說明,主要源於標示格式未及時更新(如「鹽(鹽、亞鐵氰化鉀)」或「醋(水、米、食用酒精、果糖)」未完整展開),或未能同步配合原物料廠商的資訊更新,導致部分內容與最新規範有所落差,已全面展開修正工作,並將持續加強內部稽核,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。